察隅縣法制辦:
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縣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,防止國有資產流失,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,按照縣政府要求,我委起草了《察隅縣進一步加強所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暫行辦法》,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。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:
一、關于《暫行辦法》的起草背景
近年來,隨著各類審計檢查力度的不斷加大,對國有企業監管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,導致縣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逐漸暴露出來。為進一步規范縣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,總結經驗,尋找差距,統一思想,明確任務,加快推進我縣國資監管體制改革和發展,促進我縣國有資產保值增值,努力開創縣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新局面,按照縣政府要求,我委起草了《察隅縣進一步加強所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暫行辦法》,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。
二、《暫行辦法》起草依據及過程
(一)起草依據。
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
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》
3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
4、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》
5、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林芝市市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的意見》
(二)起草過程。
11月初,按照政府要求,及時啟動了《暫行辦法》起草工作,形成了初稿。11月底,結合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林芝市市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的意見》對《暫行辦法》進行了修改完善。12月中旬按照規范性文件制定要求,征求意見建議,形成了《察隅縣進一步加強所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。
三、關于《暫行辦法》主要內容的說明
《察隅縣進一步加強所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暫行辦法》共分為七章:
第一章為總則,主要對《暫行辦法》制定依據、制定目的以及基本原則進行了闡述。
第二章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,主要包括: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和切實承擔好、落實好管黨治黨責任兩部分內容;
第三章加強對重大事項的監管,主要包括企業報批事項和報備事項的相關規定;
第四章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,主要包括建立健全高效協同的監督體系、加強重要崗位監督管理、加強對重要資產的監督管理、規范企業國有資產登記管理四部分內容;
第五章加強財務會計監督管理,主要包括企業財務月報和年報制度、企業內部監督制度以及企業會計任免相關內容;
第六章加強人事及勞動用工監督管理,主要包括企業領導班子及中層管理人員的任免、人員請假的報批和報備、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體系以及定員定崗制度的建立等內容;
第七章加強對國資從業人員的問責追責力度,主要包括國有企業從業人員的問責追責情形;
第八章附則,對《暫行辦法》施行時間做了規定。
四、關于《暫行辦法》的其他情況說明
《暫行辦法》的起草,是進一步加強縣屬國有企業監管工作,防止國有資產流失,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,推動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,對促進縣屬國有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意義重大。
察隅縣人民政府國資委
2018年12月5日